2015年3月26和27日,环境科学系党支部成员对“人民日报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系列评论员文章”进行了学习。现将各位党员同志的学习心得、总结汇总如下:
邹金龙: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坚定中国自信、立足中国实际、总结中国经验、针对中国难题,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中国发展总纲,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
于秀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在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进入新常态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论述,抓住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瞄准的是经济、社会和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发展是当今世界潮流,发展是当今中国主题。无论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还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体现的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和必然要求。
万家峰:“四个全面”是对党治国理政方略的继承完善和发展创新。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信心更充足。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在短短30多年时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稳步推进。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管党、治党一以贯之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无论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始终把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可以说,“四个全面”是对党治国理政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既与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治军之道一脉相承,又经过系统整合和集成创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对治国理政方略系统深邃的全局思考,鲜明表达了党中央在新时期的历史使命、政治担当和战略定力。
杨士林:理论来源于实践、发展于实践、丰富于实践。回顾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创新实践,“四个全面”贯穿其中、渐次铺开,主题突出、方向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步推进。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时代号召。十八大以来,围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中央紧抓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加大统筹城乡、统筹区域发展力度,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新挑战,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坚持区间调控、定向调控、预调微调,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朱琦:全面深化改革磅礴起势。十八大后,习近平同志第一次到地方调研就选择在改革开放中得风气之先的广东,强调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表明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强决心。在湖北调研考察时,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同志进一步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若干重大问题。此后,习近平同志连续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一个个重大改革方案相继出台,一项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作用的重点改革举措陆续推出。新一轮改革大潮磅礴起势、强力推进,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各个领域。
邢子鹏:全面依法治国迈出坚实步伐。强调法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突出特点。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全面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社会治理必将发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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